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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G视讯·(中国区)官方网站|未成年人犯罪人数6年连降(图)

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1:28:31    次浏览

2009年 2009年全省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5262人2014年全省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2775人本报讯(首席记者吴倩记者井春冉)近年来,全省法院少年法庭牢固树立“儿童利益最大化”理念,贯彻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的基本原则,积极依托“一校一法官”制度平台,扎实开展法官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,取得良好效果,获得最高法和省人大领导的批示肯定。4月13日,记者从省法院获悉,自2009年以来,我省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和占判处罪犯的比率已经连续6年下降。据了解,2009年以来,我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22008人,占判处罪犯总数的5.22%。2009年,全省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5262人,此后逐年下降,2014年,全省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2775人,降幅达47.26%。同时,全省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占罪犯总数的比例也从2009年的7.80%连续下降到2014年的3.95%。未成年人犯罪,是个人、家庭、学校、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对此,我省法院系统在坚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工作外,还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、挽救帮扶工作。一方面,不断强化少年法庭机构建设。目前,全省19个中级法院已经有16个中级法院建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,普及率达到84%。通过改革创新,把庭审变成教育、感化、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课堂,便于他们顺利回归社会。 (下转02版)(上接01版)另一方面,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做好“前伸”和“后延”,积极做庭前调查,在全国率先建立少年审判判例指导制度,不断推动量刑更加均衡轻缓,同时不断完善判后回访帮教机制,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悔过自新,走向新生。据统计,截至2013年6月,我省已有560余名失足青少年在少年法庭法官的帮助下重返校园,其中,72人考上大学;有400余名失足青年通过这种方式学会了谋生的技能,走上了勤劳致富的道路。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韩轩说,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、多属财产类犯罪、非城镇居民占比近一半、初中文化水平占绝大多数等特点,我省法院2015年在坚持惩防并举,突出司法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“闸门”作用之外,还将依托“一校一法官”制度,不断创新完善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,强化事前防范,同时坚持部门联动,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,努力齐抓共管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全、文明、健康的环境。